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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达尔文)(1809~1882),出生于(英国)西部施鲁斯伯里一个世代为医的家庭。16岁时,他被送到(爱丁堡大学)学习医学。但从小就爱打猎,采集矿物和(植物)标本。父亲认为他游手好闲,1829年,在盛怒之下,他被父亲送到(剑桥大学)学习神学,希望他成为一个“尊贵的牧师”。1831年,从毕业。同年12月,政府组织了“(贝格尔)”号军舰环球考察,以“博物学家”身份自费搭船开始考察活动。这艘军舰穿越大西洋、太平洋,经过澳大利亚,越过(印度)洋,绕过(好望角),于1836年10日回到。1842年,他第一次写出《((物种)起源)》的简要提纲。1859年11月,经过20多年研究,终于写成科学巨著《》(全名:《论借助((自然)选择)(即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)的方法的》)。1882年4月19日,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因病去世,他的遗体被安葬在(牛顿)墓旁。[4]
的祖父曾预示过(进化论),但碍于声誉,始终未能公开其信念。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医生,家里希望他将来继承祖业,1825年16岁时便被父亲送到医学。自己把《》称为“一部长篇争辩”,它论证了两个问题:第一,是可变的,(生物)是进化的。当时绝大部分读了《》的学家都很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,从此取代(神创论),成为学研究的基石。即使是在当时,有关是否进化的辩论,也主要是在学家和(基督教)传道士之间,而不是在学界内部进行的。第二,是(进化)的动力。当时的学家对接受这一点犹豫不决,因为学说在当时存在着三大困难。
如果知道(奥地利)(遗传)学家孟德尔的实验,就不会在问题上陷入绝境了。孟德尔在1865年就已经发现了(基因)的分离定律和独立分配定律。并不融合,而是以为单位分离地传递,随机地组合。因此,只要群体足够大,在没有外来因素(比如)的影响时,一个性状就不会消失(肤色的融合是几对作用下的表面现象)。在的作用下,一个优良的能够增加其在群体中的频率,并逐渐扩散到整个群体。
很显然,孟德尔主义正是所需要的理论。可惜,孟德尔的发现被当时的科学界完全忽视了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当孟德尔主义在1900年被重新发现时,学家们却认为它宣告了主义的死亡,在他们看来,随机的突变,而不是,才是的真正动力。只有一些在野外观察动行为的统计学家仍然信奉主义,因为他们所观察到的对环境的奇妙适应性,是无法用随机的突变来解释的。
好文
支持! 一个伟大的革命性理论,可能需要几代人努力才能得到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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